項目動態
各縣(市)區、開發區經信部門:
根據《安徽省經濟和信息化廳關于組織推薦2023年度安徽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的通知》和《安徽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認定管理辦法》(皖經信企發〔2020〕45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要求,現就組織推薦2023年度安徽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以下簡稱省示范平臺)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條件
申報單位參照《管理辦法》中第二章、第三章規定的基本條件,并按要求提交申報材料。申報單位原則上要是有效期內的合肥市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
二、申報程序
1.申報單位訪問安徽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網站(http://jx.ah.gov.cn)“企業云”,使用“皖事通辦用戶”法人賬號登錄進行填報,按照要求上傳相關材料(要求PDF格式,帶公章)。網上申報應做到數據準確、資料齊全、掃描文件清晰。通過系統報送的申報材料及相關附件的文件名必須規范,并嚴格按照要求的申報材料和附件名稱命名后上傳。同時,提交平臺紙質申報材料(一式一份,確保與系統申報信息一致,膠裝成冊,設置目錄及頁碼,書脊處標注企業名稱)至所屬縣(市、區)經信部門。網上申報過程中遇到的具體技術問題可致電省經濟和信息化廳信息中心咨詢,聯系電話:0551-62871939。
2.各縣(市)區、開發區經信部門按照《管理辦法》要求,對申報單位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進行初審,并按時完成初審推薦工作,其中:網上申報平臺開放時間為2023年9月8日;申報單位申請截止時間為9月21日;各縣(市)區、開發區經信部門審核截止時間為9月30日。
三、有關要求
1.根據《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規定,2023年有效期滿的省示范平臺本次可自愿重新申報(名單見附件2)。
2.請各縣(市)區、開發區經信部門高度重視省示范平臺推薦工作,按照《管理辦法》要求,認真審核申報單位申請材料,確保材料齊全、真實有效,并于10月7日12:00前將推薦文件、《推薦省示范平臺匯總表》《2023年度安徽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申報情況一覽表》(紙質版及電子版)以及平臺紙質申報材料報送至市經信局企業服務體系建設處。
聯系人:薛峰、王珣,電話:0551-63537875;電子郵箱:794102981@qq.com。
附件:1.關于印發《安徽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認定管理辦法》的通知(皖經信企發〔2020〕45號)
??????2.省示范平臺2023年有效期滿名單
??????3.推薦省示范平臺匯總表
??????4. 2023年度安徽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申報情況一覽表
合肥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2023年9月7日
合肥市經濟和信息化局關于組織推薦2023年度安徽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的通知.docx